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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为农服务“国家队”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 河北日报 作者: 2021-04-09 15: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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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方案》,提出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全省供销系统销售、利润、资产总额保持年均增长8%以上,在全国供销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保持优胜单位一等奖,实现增比进位。

  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提出以完善组织体系、提升服务能力、深化企业改革、创新治理机制为重点,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坚决扛起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的政治责任,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着力打造为农服务“国家队”

  方案提出,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着力打造为农服务“国家队”,承担起助力乡村振兴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光荣使命。

  强化省、市供销合作社引领作用,加强本区域内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推进区域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各地要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社有资产完整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供销合作社财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得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2025年,省市级社有企业带动县级社有企业300家以上。

  健全县级供销合作社人员机构。着力解决部分县级社无机构代码、无人员编制、无经费保障等突出问题,县级社机关人员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县级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乡镇全覆盖。对基层社空白乡(镇),县级社组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基层社。

  推进村社共建服务组织。选拔村“两委”负责人兼任基层社理事、监事,参与基层社管理,提升经营水平。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优势和村级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共同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建生产生活服务平台,共上发展项目,共育干部人才队伍,共抓乡村振兴。2021年,选择10个县整县推进“村社共建”试点。

  深化供销合作社“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着力构建农民生产生活综合服务平台

  适应乡村全面振兴需要,大力深化供销合作社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着力构建农民生产生活综合服务平台,密切联结农民,扩大服务范围,促进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质量农业快速发展,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拓展农业生产服务。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到2025年,为农服务中心覆盖所有涉农乡(镇),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5000万亩次。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功能,由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为主向农村集体资产、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水权、林权等12类农村产权交易转变。

  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依托供销合作社电商企业,整合社会资源,组建全省农产品电商联盟,支持财政预算单位农产品消费通过供销网络采购,到2025年全省供销系统农产品电商交易额达到200亿元。到2025年,供销系统每市至少培育1家骨干冷链物流企业、2个重点物流中心(物流园区)。

  稳妥开展信用合作服务。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依法设立农村互助合作保险组织,鼓励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依法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担保公司。到2025年,全省供销系统“政银社户保”风险补偿基金达到20亿元,为农民提供贷款达到200亿元、惠及30万农户。

  创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着眼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依托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网点,加快建设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为城乡居民提供日用消费品、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就业培训等多样化服务,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聚焦为农服务主责主业,创新社有企业体制机制

  聚焦为农服务主责主业,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社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改革方向,创新社有企业体制机制,加快转型升级,严格风险管控,不断增强实力、活力、竞争力,为服务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搞活经营管理机制。社有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强化权利责任对等。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优化重组社有企业。着力做大做强农资、日用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农机服务、农产品电商、冷链物流等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构建为农服务产业新体系。到2025年,全省市级社至少拥有60家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县级社至少拥有600家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

  努力建成运行高效、管理民主、协同互助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

  方案提出,适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进一步优化各级供销合作社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努力建成运行高效、管理民主、协同互助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

  按照建设合作经济联合组织的要求,推进依法依章治社,加快构建供销合作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上下贯通的双线运行机制。

  各级供销合作社尽快完善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理事会授权,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并接受审计机关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各级供销合作社抓紧设立完善社有资产运营管理机构或运营(集团)公司。加大对社有资产、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审计力度,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方案提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持续深化综合改革,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商务、自然资源等部门要优先支持供销合作社土地托管、农产品流通、冷链物流等为农服务体系建设,优先保障用地需求,优先给予资金支持,按规定统筹用好相关涉农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等,对符合条件的为农服务重点项目给予倾斜。

关键词:农业,服务,乡村振兴

责任编辑:雷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