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万余名农村留守儿童有了监护人
本报讯(记者尹翠莉)从省民政厅获悉,截至2018年底,我省共有农村留守儿童7.5万余名、困境儿童11.4万余名。自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以来,共帮助17568名无人监护农村留守儿童落实受委托监护责任人,为1937名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登记落户,帮助298名农村留守儿童返校复学。 近年来,我省不断拓展保障对象,逐步将全省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父母重残、服刑人员子女以及成年后在校就读孤儿纳入了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并将散居孤儿养育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700元,机构抚养孤儿养育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150元。2012年至2018年,中央和省级共下拨孤儿基本生活费7.7亿元,极大改善了这些儿童基本生活状况。 我省在孤儿医疗、教育方面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实施残疾孤儿“明天计划”医疗救治项目,救治对象由机构养育孤儿拓展到散居孤儿,医疗救治内容由手术治疗拓展到医疗康复。2012年至今,我省“明天计划”项目已投入福彩公益金资金2000余万元,为孤残儿童实施医疗康复救助724例。对领取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儿童成年后,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本科学校、高职高专学校等就读的在校学生,继续按照散居孤儿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直至毕业,让1184名成年后在校就读孤儿生活没有了后顾之忧。通过家庭寄养、类家庭等形式,给生长在儿童福利机构的孤儿们营造家庭氛围,2012年至2018年底,全省共办理国内收养2737例,帮助近3000名儿童通过收养回归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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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雷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