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48个村实施农村美化专项行动
今明两年分别实现45%、50%的村庄达到县级文明村标准 本报讯(记者王雅楠)日前,沧州市制定《沧州市农村美化专项行动方案》,将在全市5648个村全面实施农村美化专项行动,开展环境整治、美化农村环境,推进村民中心和文化广场建设,完善“两会一约”即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规民约,培育文明风尚,全面提升乡村文化内涵,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广大农村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实现农村由内而外的美丽。今明两年分别实现45%、50%的村庄达到县级文明村标准。 促进农村环境美化。在村庄主要街道两侧,结合本地历史文化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绘制乡村文化墙。文化墙的内容要突出3个方面:一是突出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二是突出京津冀协同发展、好人之城、志愿服务等;三是突出社会新风正气、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先进事迹等。每村的文化墙一般在10块以上,总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对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墙面进行全面整饰,清除有碍观瞻的建筑杂物,清除内容低俗、破损严重的标语广告,建设专门广告栏,改善村容村貌。根据群众需求,有条件的村可建设文化广场,做到既有文体活动场地,又有碎石小道、树木和草坪等休闲场所。已建成的文化广场要因地制宜,充分开发、整合、挖掘各种文化资源,完善文化广场功能,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体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与,使群众锻炼有去处,娱乐有场所。 推进村民中心建设。各行政村普遍建立完善村民中心,做到有场所、有标牌、有规章制度、有便民服务。加强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购置图书并配发到重点村农家书屋,使群众求知有阵地,教育有活动。 倡导培树文明新风。健全村民自治组织,推进乡村移风易俗。健全完善“两会一约”即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和村规民约,建设4个阵地即农家书屋或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道德讲堂、乡风文明示范街,有针对性地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引导农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围绕崇德向善、遵纪守法、环境整洁等内容,开展“五好文明家庭”“美丽庭院”“最美家庭”等创建活动,结合深化“好人之城”建设,开展身边好人评选表彰活动,建立光荣榜、功德录,大力宣传好人好事,引导大家争做好人模范。引导各村以农民夜校、道德讲堂为阵地,组织专家、志愿者举办绿化美化、文明礼仪等专题讲座和实用专业技能培训,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根据群众需求,建设完善农村大戏台,成立文体演出队伍,组织开展歌曲戏剧演唱、鼓乐演奏、广场舞大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引导农民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使农民精神文化生活丰富起来,提升农民素养,树立新农民良好形象。 |
关键词:农村,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