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率先出台市级精准防贫办法
河北日报讯(记者潘文静)为防止不稳定脱贫户返贫和边缘户致贫,邯郸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印发《邯郸市精准防贫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记者从省扶贫办获悉,这是市级层面率先出台的精准防贫办法。 根据实施办法,邯郸市防贫救助范围包括农村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凡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且符合因病、因学、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风险等4种情形之一的,均可申请防贫救助。实施办法明确了一般不得认定为防贫救助对象的5种情形。防贫救助对象认定以自下而上申请为主、自上而下筛查为辅方式组织实施。从农户申请或有关部门筛查发现到县级防贫机构认定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邯郸市以县(市、区)为单位,以辖区农村人口的10%为基数,按年人均50元的标准设立精准防贫救助基金。精准防贫救助基金由县级政府负责筹集,来源为各级财政社会救助资金、县级预算内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精准防贫救助基金实行动态管理,年度内出现缺口的县级政府负责补足,出现盈余的结转下年。对核查认定的防贫救助对象,利用精准防贫救助基金,按照相关标准分类实施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意外事故救助、产业风险救助。 实施办法要求,防贫救助金由第三方经办机构根据县级防贫机构审核备案结果负责发放到户,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与此同时,实施办法还提出对防贫救助对象分类实施就业援助、社会保障兜底、专人帮扶。 在就业援助方面,对防贫救助对象因病因残等劳动能力减弱的,县乡负责通过扶贫微工厂(扶贫车间)、家庭手工业等方式安排适当的轻体力工作岗位就业,也可安排公益性岗位就业。 在社会保障兜底方面,符合低保、特困条件的防贫救助对象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救助范围。不符合整户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防贫救助对象,其家庭成员中有靠家庭供养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困难老人、未成年人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没有劳动能力的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临时救助、残疾人“两补”条件的防贫救助对象,同时予以相应保障。 在专人帮扶方面,对实施防贫救助后的边缘户,以乡村干部为主,每户明确一名帮扶联系人。帮扶联系人每季度至少入户走访1次,了解防贫救助对象家庭“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发现问题随时帮助解决。帮扶联系人解决不了的,报告村“两委”和乡镇党委政府解决。对不稳定脱贫户,由原帮扶责任人履行帮扶联系人职责。 |
关键词:邯郸,精准,防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