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亟须再加力
本报讯(记者高原雪)“农村生活污水具有排放分散、日变化系数大、间歇性排放等特点,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迫在眉睫。”民建省委呼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亟须再加力,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健全完善管理机制。 民建省委建议,应适时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立法调研,完善审批、准入、监督、验收和维护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涵盖治理设施设计、建设、验收、运行维护、资金投入、达标排放及固废处理等各个环节。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民建省委建议,应加快研究制定我省的农村污水治理实施意见,指导各地以县为单位编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并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细则。综合考虑地区的自然条件、地形地貌、经济基础、村庄分布及资源环境的现状,合理进行区域布局。 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民建省委认为,应引导企业、社会和农民投入,逐步建立多层次、全方位、多渠道的投资机制。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偿化制度,出台税收、信贷、征地等支持政策,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捐助、认建等形式,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加强示范项目的建设,通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功模式的推广应用,吸引各方人士主动参与项目建设。 构建完善的运维管理机制。民建省委提出,应指导各地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划定各方管理范围和责任,明确由专业的环保公司负责污水处理设备监管运行,县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和各乡镇负责治理状况的监督和管网的巡查养护。着力推行运维管理全覆盖,不断加强运维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事后评估制度,由县生态环保部门定期对运维机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水环境治理年终目标,与运行管护经费挂钩。 |
关键词:农村,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