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11个镇(乡)获批开展2018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 赵红梅)从河北省农业厅获悉,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近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国启动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工作。经县(市、区)申请、省级遴选、部级审查,决定批准全国254个镇(乡)开展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河北省11个镇(乡)获批。 河北省获批开展2018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的是:石家庄市藁城区南营镇、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石河镇、涿鹿县东小庄镇、玉田县陈家铺乡、滦平县大屯镇、永清县刘街乡、宁晋县换马店镇、邱县梁二庄镇、饶阳县大尹村镇、隆尧县莲子镇、献县南河头乡。 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要把建立完善农民利益联结机制作为重要目标,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财政奖补资金股权量化、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多种易操作、可持续的方式,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在发展标准化规模化种养业中,要通过建立合作社、发展订单农业、开展生产托管等方式,直接带动农民发展、直接让农民受益。在发展农产品加工营销、农业科技服务、农业休闲观光等产业中,要推动企业与农民建立契约型、股权型等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成果。在鼓励资本下乡发展农业产业中,要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设立必要的“防火墙”,防止侵犯农民利益,确保广大农民尤其是小农户实实在在分享发展成果。 |
关键词:农业强镇,农产品加工 |
责任编辑:郭晓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