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六项行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今年,保定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三农”工作总抓手,在服务北京、联动雄安中,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推动品质生活之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农产品保供能力提升行动。组织开展省级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示范试点建设,2021年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28.8万亩。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水平,确保完成省下达粮食播种面积1006万亩、总产82.36亿斤任务。深入推进奶业振兴,奶业产量达到39.8万吨。加快推动蔬菜设施装备提档升级,全市蔬菜总产量达到410万吨以上。 实施乡村产业壮大升级行动。瞄准京津高端市场需求,以都市型现代农业为方向,大力发展“四个农业”,集中力量打造绿色蔬菜、优质瓜果、特色林果等8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发展到170个,提档升级50个太行山农业创新驿站。大力发展现代种业,积极推进中国农业大学作物分子育种创新中心项目落地涿州基地。全市农业类项目招商引资额突破90亿元,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力争达到200个。培育壮大20个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农产品加工产值力争增长8%以上。 实施乡村建设优化提升行动。依法依规推进“空心村”治理,在巩固提升44个空置率50%以上村庄治理成果的基础上,2021年完成62个空置率30%—50%的“空心村”的治理任务。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年内完成卫生厕所改造11.42万座和746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 实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和乡村一体化管理,支持乡镇卫生院建设成为县域医疗分中心或县级医院分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覆盖率达到90%。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 实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升行动。年内压减地下水超采量7677万立方米。全面推进南水北调受水区16个县(市、区)江水置换项目建设。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完成营造林81万亩。 实施农村重点领域改革深化行动。稳慎开展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实现形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重点支持156个村实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全市农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80%。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推广“政银担”金融支农模式,推进农业信贷专属产品创新,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支持。 |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