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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发力做好乡村振兴金融服务

来源: 河北日报 作者: 2021-08-26 09: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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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6月末,我省涉农贷款余额18624.4亿元,较年初增长1425.8亿元;62个脱贫县各项贷款余额7855.4亿元,同比增长12.93%

  河北日报讯(通讯员王腾飞 记者王巍)今年以来,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积极做好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取得良好成效。

  及时出台政策措施。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引导金融机构继续保持金融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制定2021年河北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要点,从优化金融服务体系、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农村金融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及强化组织保障等六方面,谋划出台23条措施,明确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保障措施,引导金融资源向脱贫地区倾斜。

  信贷投入持续增加。引导金融机构围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融资的难点和堵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等有效结合,加大信贷资源调剂力度,增强对农村地区的信贷支持,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水平总体平稳。截至6月末,我省涉农贷款余额18624.4亿元,较年初增长1425.8亿元;62个脱贫县各项贷款余额7855.4亿元,同比增长12.93%。

  积极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认真落实总行政策要求,从今年起不再发放扶贫再贷款,现有的再贷款帮扶政策在展期期间保持不变,2020年及以前发放的扶贫再贷款可按规定展期,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落实支持乡村振兴政策效果良好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政策工具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放宽支农再贷款支持的户均要求,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对乡村振兴的信贷投放,降低三农、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上半年,全省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17.22亿元,办理扶贫再贷款展期3.18亿元,为乡村振兴提供了优惠资金支持。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当地产业规划,不断加大对农村地区农业产业带、现代农业园区及休闲旅游农业等特色优势产业的支持力度,激发农村地区内生动力,助力农户可持续增收。截至二季度末,全省4.77万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信贷支持,贷款余额353.38亿元。

  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积极指导企业注册发行乡村振兴票据,多渠道获取资金,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6月16日,我省首单乡村振兴债券“邯郸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乡村振兴)”成功发行,发行企业拟将募集资金中的4亿元专项用于乡村振兴领域。

关键词:乡村振兴,金融,服务

责任编辑:雷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