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长城网 >> 河北精准扶贫网 >> 扶贫动态

对无照护特困人员实行集中照护服务

来源: 河北日报 作者: 2020-10-27 09:59:17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日前,《沧州市建档立卡农村特殊贫困群体“五服务”兜底保障实施办法》出台,以民政服务机构为主体,医疗卫生机构为辅助,农村互助幸福院、民办机构为补充,发挥乡村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的作用,整合各类民生资源和保障政策,构建“多层级、全覆盖、兜底线”的农村特殊贫困群体持续保障体系。

  重点服务保障依照民政部认定的建档立卡农村特困人员等5类农村特殊贫困群体。凡无照护人员或照护人员无能力照护且有集中照护意愿的,全部实行集中照护服务;家庭有照护能力和无入住意愿的采取分散照护服务。

  民政机构供养服务。老年养护院、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区域敬老院、社会福利院负责服务建档立卡中的特困人员、无儿无女老年人、家庭无力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和失能半失能人员,无法定监护人或者监护人监护能力不足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为其提供集中供养、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保健、心理疏导等服务。

  医疗机构康复服务。精神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负责服务民政机构不能满足照护需求的建档立卡中家庭无力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失能半失能人员。由卫健部门负责统筹指导监督,乡镇卫生院专业人员入驻养老机构,开展诊疗医治、康复护理等服务;民政机构不能满足照护需求的,在现有乡镇卫生院中改造设置以康复护理为主的集中照护床位,提供集中照护、诊疗医治、康复护理等服务;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建档立卡中有需求的居家人员提供送医送药等服务。

  农村互助照料服务。农村互助幸福院负责服务建档立卡中家庭照护负担较重需就近看护的失能半失能人员;建档立卡中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独居老人;其他有需求的老年人。每个乡镇选择1个村,打造精品农村互助幸福院,与村卫生室、村文化活动中心、基层老年协会、儿童之家等共建共管,为照护人员提供日间照料、就餐、健康管理等服务,满足特殊贫困群体离家不离村的照料要求。发挥精品幸福院辐射作用,以设置服务点、托管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形式,延伸带动周边村开展特殊贫困群体日间照料服务。

  民办机构托养服务。民办养老机构、民办精神卫生机构负责服务公办服务机构不能满足服务需求的建档立卡中的特困人员、无儿无女老年人和家庭无力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失能半失能人员。接受委托的民办养老机构应取得法人登记证、消防合格意见书、食品卫生许可证,具备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文化娱乐、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服务功能,达到《河北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细则》二星级以上标准;民办精神卫生机构应取得法人登记证、消防合格意见书、食品卫生许可证,达到一级精神病医院标准,为康复人员提供生活照料、诊疗医治、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服务。

  家庭社会照护服务。无意愿入住服务机构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档立卡中无儿无女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失能半失能人员,由服务对象的家庭成员、亲友、邻里、志愿者,具备提供居家照料服务能力的机构、村(居)委会、社工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负责提供服务。具备家庭照护条件的,由具有照护能力的家庭成员与其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落实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服务;不具备家庭照护条件的,在村(居)委会指导下,就近选择亲属或邻里作为照护人,以协商签订照护服务协议的方式,提供各项照护服务;无法确定照护人员的,由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协调委托村(居)委会、具备提供居家照护能力的服务机构或社工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直接提供照护服务。

关键词:特困人员,照护,服务

责任编辑:雷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