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零就业贫困户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本报讯(记者邢杰冉)8月23日,省人社厅和省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全力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将采取加大就业扶贫政策落实力度、提高劳务对接成效、扶持发展扶贫车间等措施全力推进就业扶贫工作,对零就业贫困户实施“一户一策”,确保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我省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扶贫车间吸纳、返乡创业带动、有组织劳务输出、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安置四条渠道,采取有效举措,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落实力度。就业扶贫政策扶持对象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含已脱贫享受政策人员)。 提高劳务对接成效。承德、张家口、保定市要主动对接北京市和天津市,其他各市要主动对接劳务协作对口地区,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省人社厅与省扶贫办建立扶贫数据共享机制,各市要依托扶贫数据管理系统和贫困劳动力全程跟踪服务卡,实时掌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现状和就业服务过程。 扶持发展扶贫车间。各地要根据当地资源禀赋、产业特点,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贫困劳动力集中、扶贫任务较重的地方和易地搬迁社区建设扶贫车间,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比例,促进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规范扶贫公益性岗位监管。按照因地制宜、统筹开发、适度补贴的原则,完善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加强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的日常管理,全力推进就业扶贫公益岗位管理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助力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 提高培训就业成效。以就业扶贫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摸清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训意愿,建立精准培训台账。将有就业意愿、有劳动能力贫困劳动力纳入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行动,以就业为导向按需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培训。实施针对性培训方式,采取长短期、大小班结合的灵活方式培训,组织进村入户“一对一”个性化培训,切实满足劳动力培训需求。 加大重点地区推进力度。以10个深度贫困县和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所在贫困县为就业扶贫工作重点地区,以更大力度推动就业扶贫工作。人社部门在分配就业补助资金时要向上述贫困县倾斜,加大重点地区就业扶贫专岗开发、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等政策落实力度。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服务手段,对零就业贫困户实施“一户一策”,确保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各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援助对象,建立跟踪服务台账,明确“一对一”结对帮扶责任人,量身定制就业帮扶措施。根据自身情况和求职方向,组织参加专场招聘活动,优先向企业推荐,优先提供针对性就业培训和就业见习等帮扶措施。建立就业回访制度,跟踪了解就业情况、工作生活困难、意见诉求等,积极帮助解决,促进稳定就业。 |
关键词:就业,贫困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