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村民成扶贫对象”须严查深查
近日,灌云县杨集镇兴联村村民马先生,在镇政府扶贫办看到一份2019年兴联村扶贫帮扶名单报表,经核对后发现,这份名单不正常。据他介绍,名单中的谢某已于2018年1月份去世,刘某已于2017年1月份去世。对此,灌云县委宣传部通报称,经调查,此事系相关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导致名单未及时修改而引发的。灌云县决定给予县、镇、村7名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据澎湃新闻网5月8日报道) 名单上的两位老人,一位已去世一年多,另一位已去世两年多,却仍被列为2019年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而当地扶贫办负责人对此解释称,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老人去世后,村里没有上报,所以信息没有更新。这种说法表面看好像责任“在村里”,实际上反映出的问题却不少。 贯彻落实精准扶贫方略,扶贫对象精准具有基础性作用。按照规定,对于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必须通过科学、严密的程序来保证贫困户认定的公开公正,准确无误。试想一下,如果灌云县扶贫办在开展扶贫工作时,切实根据各村贫困户的不同情况,因人因户施策,并且不定期进行上门帮扶,又怎么会出现被列为扶贫帮扶对象的村民去世两年都未发现的情况?很明显,不管是杨集镇还是兴联村,扶贫工作精准度都不够,监督管理虚化。被曝光后,当地扶贫办相关负责人又轻描淡写地将原因归为“工作失误”,更是一种不负责任的“甩锅”行为。 梳理公开报道发现,近年来,一些地方也发生过类似扶贫对象造假案例。比如,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葛店乡薛寨村146户低保户被曝光大部分是买卖得来的,而在新班子上任之前评定的72户贫困户中,有68户是错评,只有4户是真正的贫困户……这些扶贫领域的贪腐行为和不正之风,严重损害了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脱贫攻坚进程。 目前,虽然灌云县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但这并不能成为该事件的终点。到底是谁让已故村民成了扶贫对象?是否存在涉嫌套取、侵占扶贫资金等问题?有关部门必须进行严查、深查。 |
关键词:村民,扶贫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