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市将实现1.4万贫困人口脱贫
本报讯(记者戴绍志)日前,沧州市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稳定脱贫可持续发展的意见》,提出2019年是沧州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全力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全年将实现1.4万贫困人口脱贫,确保到2020年沧州市全面完成脱贫任务。 今年,沧州市将坚持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确保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保障贫困家庭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确保有学上、上得起学;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大病和慢性病得到有效救治和保障;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居住条件,确保住上安全住房。既不能降低标准,也不能擅自拔高标准。 着眼精准施策,提高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能力,沧州市将增强产业扶贫的精准度和实效性。规范和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产业扶贫规范提升工程,提高贫困群众参与度、针对性和收益率,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贫困群众在扶贫产业发展中增加收入。推进消费扶贫,促进贫困地区贫困群众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入,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同时,提升就业扶贫的组织化程度。通过扶贫车间吸纳、返乡创业带动、各类公益岗位安置等形式,促进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此外,推动科技扶贫全覆盖。创新激励政策,在项目立项、经费申请、职称评定、专项补贴、成果转化收益等方面,对科技人员下乡扶贫给予倾斜,广泛动员市县乡三级科技人员帮扶贫困村、贫困户,提高科技兴农水平。培养一批本土人才,提升科技扶贫整体水平。 为提高贫困人口社会保障和救助水平,沧州市将推进农村特困群体社会救助全纳入。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鼓励有条件的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和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偿或无偿集中托养服务。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将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及政策边缘人群全部纳入监控范围,实行建档立卡,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防止滑入贫困群体。同时,推进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取得新突破。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重保障,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提高贫困群众医疗水平。推进大病集中救治,2020年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病种扩大至30种。优化基层公共服务,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行为的有效监管,重点解决履约率不高和服务不到位问题。 立足全面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沧州市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做好贫困老年人集中供养工作。健全医养结合政策保障体系,完善投融资、用地、税收等支持政策,推进农村居家健康养老服务。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通过盘活集体资产资源、提供社会服务、开展租赁业务、量化资产收益等,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为巩固脱贫成果提供长久支撑。 沧州市还将下大力完善防贫和防返贫常态长效机制,对脱贫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确保脱贫退出高质量可持续,稳定脱贫。强化贫困边缘人口扶持,加强贫困预警监测,对非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和非持续稳定脱贫户,实施针对性扶持和救助。探索建立贫困人口即时帮扶机制,整合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健、残联等部门救助政策即时帮扶。对非建档立卡低保对象,由民政部门组织开展摸底调査,防止低保对象成为贫困人口。 |
关键词:沧州,扶贫,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