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底前河北所有贫困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
为推动全省62个贫困县7366个贫困村生活污水治理,日前,省环保厅印发《河北省贫困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方案》提出,大力推动贫困村生活污水治理,确保2020年底前所有贫困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各类重点保护区内的村庄,严禁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其他地区农村要有效管控污水乱排乱放。集中力量做好中心村、重点村、保留村的生活污水治理管控。 方案提出,各县级政府要结合村庄整体规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等,协调统筹编制好生活污水城乡统筹治理规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系统工程,要打破行政区划,结合旱厕改水冲厕、粪污资源化利用、排水管网建设等,根据各县经济发展水平和长效运行机制的建立情况,统筹考虑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两种模式。 对各类水体保护区内的村庄、城镇周边村庄、传统村落及历史文化名村、农村新建集中居住区和中心村,人口密度≥50人/公顷且已通水通电和普及水冲厕所的村庄,要结合实际,建立污水集中或分散处理设施,做到污水应收尽收、有效处理。对不具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条件的村庄,应结合村庄改厕,对普及水冲厕所的村庄,采用三格式化粪池强化生活污水一并治理,鼓励探索使用农家肥的有效举措;其他村庄,要引导农户有序排放生活污水,杜绝生活污水乱排乱放。 县级政府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的突出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市县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定期督导检查制度,对辖区贫困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加大资金筹集投入力度,市县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加强居民污水处理费和企业排污税的征收,统筹用于贫困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行。 为稳步推进我省10个深度贫困县206个深度贫困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规范排放,省环保厅制定的《深度贫困地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计划》提出,2018年,开展试点示范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与管控;2019年,扩大生活污水治理和有效排放管控村庄覆盖面;到2020年底,206个深度贫困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得到有效管控。 推进计划提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基础上,以存在突出生活污水问题的村庄为治理重点,鼓励采用生态处理技术工艺和加强尾水回收利用,引导其他村庄生活污水规范排放。根据村庄不同的区域、地势、土壤植被、受纳水体等基础条件,科学选择效果明显、经济实用、维护简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及技术工艺。 推进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有条件的地方推进村庄污水第三方治理,提升生活污水治理的专业化和市场化水平。 |
关键词:贫困县,污水治理 |